關於調整中國內地與香港航線燃油附加徵收標準的通知
致各同業:
東上航自 2012 年 1 月 1 日(以出票日期為准)起,調整中國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燃油附加費。具體如下:
航線 |
調整前標準 |
調整後標準 |
香港始發至中國內地 |
HKD210 |
HKD226 |
中國內地始發至香港 |
CNY173 |
CNY185 |
中國內地與香港之間
(始發地非中國內地或香港) |
上述航線的燃油附加費仍以 YQ 表示,徵收方式不變。
此外,其他國際和地區航線的燃油附加費維持現有徵收標準。具體資訊請參照 SITA 及各 CRS 系統中發佈。
請遵照執行。
特此通知 中國東方航空台灣分公司
客運銷售部